广东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负面清单)(试行)
说 明
一、《广东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列入了银行机构在为流动就业群体、新市民、老年人等客户群体提供开户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与落实账户实名制、核实申请人真实意愿无关或与评估账户开立潜在风险不相称的明显不合理行为。
二、广东省内各银行机构在执行《负面清单》过程中,应当杜绝简单机械“一刀切”的管理理念和做法,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实施银行账户服务分级分类管理,注重根据已识别的风险等级提供匹配的银行账户服务和风险管控措施,做到该坚持的风险防控原则要坚持,该满足的正当合理账户服务需求要满足。
三、《负面清单》将根据银行账户服务和风险防控新形势、新情况动态调整更新。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及广东省内各银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注重做好实施效果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反馈完善《负面清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附件:广东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负面清单)(2022年5月版)